關于印發制革等5個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的公告 2017年第7號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
公告
2017年 第7號
為貫徹落實《清潔生產促進法》(2012年),進一步形成統一、系統、規范的清潔生產技術支撐文件體系,指導和推動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,我們整合修編了《制革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,制定了《環氧樹脂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、《1,4-丁二醇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、《有機硅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、《活性染料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,現予以發布,并于9月1日起施行。
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《制革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(試行)》(國家發展改革委2007年第41號公告),環境保護部發布的《清潔生產標準 制革工業(豬輕革)》(HJ448-2008)、《清潔生產標準 制革工業(羊革)》(HJ560-2010)同時停止施行。
附件:1.《制革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
2.《環氧樹脂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
3.《1,4-丁二醇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
4.《有機硅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
5.《活性染料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》
國家發展改革委
環境保護部
工業和信息化部
2017年7月24日